最新廢舊物資銷售合同(三篇)

2025/6/10 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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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yōu)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廢舊物資銷售合同篇一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應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和價格如下表:
    二、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最新質量標準,符合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
    三、供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購貨通知后 日內將當期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處。購貨通知以書面為準(包括特快專遞、傳真、掛號信)。
    四、出貨地點: 交貨地點: 。
    五、運輸工具為 運輸,運輸方式為:
    1、甲方自運;
    2、乙方自運;
    3、乙方代辦托運。運費由 負責。 裝貨費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 方負責。運輸途中發(fā)生事故損失由 方負責。
    六、產品包裝和計價:包裝規(guī)格需達到保證產品質量標準,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產品受自然條件等原因腐蝕,由乙方承擔損失。
    七、驗收:自貨物運到購方之日起 日內為計量數(shù)量和檢測質量時間,如數(shù)量短缺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guī)定,購方需在本條約定的檢測時間后 日內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視為數(shù)量無缺、質量合格(產品有質量保證期或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除外)。每次交貨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簽訂接受單據(jù),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作為結算依據(jù)之一。
    八、超合同供貨:如系同城供貨,甲方可拒絕接受;如系異地供貨,由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且甲方不負責保管。
    九、結算依據(jù):供方必須根據(jù)購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內的數(shù)量和發(fā)票為結算依據(jù)。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單據(jù)同時,需提供當期結算款發(fā)票。
    十、結算方式:每次貨物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清當期款項。延期付款按欠款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虿捎?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xié)商,以書面為依據(jù)。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經協(xié)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順延,也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貨或短缺供貨的責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 日,按延期部分貨款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短缺交貨數(shù)量的,按短缺貨物款項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因延期交貨或短缺交貨數(shù)量造成購方損失大于上述賠償款額時,由購方提出書面計算依據(jù),由供方補償。
    十三、本合同不適用留置權,物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四、供貨證件包括以下:
    (1)產地證明書 (2)質量證明書 (3)化驗單 (4)材質單
    十五、購銷雙方其他協(xié)議事項:
    十六、雙方發(fā)生爭議或違約,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 份,購方執(zhí) 份,供方執(zhí)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購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供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廢舊物資銷售合同篇二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鑒于:甲方是廢舊物資歸口管理單位
    乙方有意購買該物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標的物
    1.1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廢舊物資的名稱、類別、項目名稱、數(shù)量、單價、提貨時間、提貨地點詳見《廢舊物資明細清單及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1.2 甲方根據(jù)本合同向乙方銷售的廢舊物資均為已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舊物資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和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舊物資用于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產品質量責任。
    1.3 乙方應具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購買本合同項下廢舊物資的相應資質。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舊物資,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將廢舊物資用于原有用途,乙方應承擔在廢舊物資再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2條 合同價格
    2.1 甲方廢舊物資的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 _(¥ ),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分項價格見《廢舊物資明細清單及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2.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含本數(shù))將全部合同價格款項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甲方確定收到全部合同價格款項后,向乙方出具提貨憑證。
    2.3 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3條 提貨
    乙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憑本合同和甲方按2.2款出具的提貨憑證提貨:
    3.1 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對提貨時間進行變更。
    3.2 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
    第4條 裝運
    4.1 乙方負責在提貨地點對廢舊物資進行裝運,自行確定裝運方式。如廢舊物資需在裝運前進行拆解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拆解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4.2 甲方不負責廢舊物資的包裝。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舊物資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運輸、儲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huán)境污染、廢舊物資損毀、丟失或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4.3 乙方裝運廢舊物資時,須聽從甲方有關負責人員的指揮,不得裝運本合同標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資。
    4.4 廢舊物資裝運期間,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guī)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應在指定工作范圍內工作,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活動。如因乙方原因發(fā)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5 乙方應做到文明裝運,避免造成環(huán)境污染,每次裝運結束后做好廢舊物資堆放現(xiàn)場的清理工作。
    4.6 乙方應遵守《安全承諾函》(附件二)的各項承諾。
    第5條 費用承擔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價格、拆解費、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6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0.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含本數(shù))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的權利。
    6.2 乙方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不清理裝運現(xiàn)場的,每發(fā)生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10%的違約金。
    6.3 乙方裝運本合同標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資的,應向甲方返還,并支付合同價格10%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視情況解除合同。
    6.4 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0.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含本數(shù))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的權利。
    第7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8條 爭議解決[1]
    8.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8.2 若爭議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2]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 在爭議解決期間,合同中未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9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3]簽署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執(zhí)___份,乙方執(zhí)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zhí)___份,乙方執(zhí)___份。
    第10條 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署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第11條 特別約定[4]
    本特別約定是對合同其他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別約定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附件一:廢舊物資明細清單及分項價格表
    序號名稱(規(guī)格、型號)廢舊物資類別項目名稱數(shù)量單價(元)總價(元)提貨時間提貨地點
    合計(元)
    注:
    (1)項目名稱按照以下類別分別填:備品備件和低值易耗品填列所屬倉庫;固定資產填列所屬資產項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資填列所屬基建項目。
    (2)廢舊物資類別按照以下6類分別填列: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其他。
    附件二:安全承諾函
    乙方就履行本合同的有關安全工作承諾如下:
    1. 乙方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shù)氐纳鐣伟惨?guī)定,及甲方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監(jiān)督制度、安全規(guī)則及要求。
    2. 負責對乙方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做好人員管理工作,在現(xiàn)場設監(jiān)護人(必要時設專職監(jiān)護人)。
    3. 乙方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在指定工作范圍內工作,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活動,并防止造成意外傷害。
    4. 乙方現(xiàn)場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鞋、手套、安全帶等)。
    5. 乙方現(xiàn)場工作人員登高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鉤和安全帶。
    6. 乙方工作人員現(xiàn)場動火氣割時,應持有動火工作的工作票、安全上崗證;氧氣、乙炔鋼瓶上必須裝有防回火帽,應注意易燃、易爆物的隔離、并配備滅火器材等消防設備。
    7. 負責現(xiàn)場工作人員人身和設備的安全工作。一旦發(fā)生人身、設備安全事故及社會治安案件,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8. 配合和服從甲方查處違章行為。
    9. 其他安全承諾:
    建議盡量選擇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作為爭議解決機構。如選擇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方式時,應核實所填寫的仲裁委員會是否存在及其名稱是否準確。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設有仲裁委員會。系統(tǒng)內單位之間簽訂本合同,只選擇8.1條款中的協(xié)商解決作為爭議解決方式。
    [2]如選擇其他仲裁規(guī)則,可以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
    如本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則由其負責人或負責人的授權代表簽字。如本合同由授權代表簽字時,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
    除根據(jù)合同文本可在條款中填寫的內容以外,如有對本統(tǒng)一合同文本的修改或增減,請在本條(第12條 特別約定)中規(guī)定。
    廢舊物資銷售合同篇三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鑒于:甲方是 廢舊物資歸口管理單位
    乙方有意購買該物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標的物
    1.1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廢舊物資的名稱、類別、項目名稱、數(shù)量、單價、提貨時間、提貨地點詳見《廢舊物資明細清單及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1.2 甲方根據(jù)本合同向乙方銷售的廢舊物資均為已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舊物資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和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舊物資用于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產品質量責任。
    1.3 乙方應具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購買本合同項下廢舊物資的相應資質。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舊物資,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將廢舊物資用于原有用途,乙方應承擔在廢舊物資再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2條 合同價格
    2.1 甲方廢舊物資的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 _(¥ ),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分項價格見《廢舊物資明細清單及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2.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含本數(shù))將全部合同價格款項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甲方確定收到全部合同價格款項后,向乙方出具提貨憑證。
    2.3 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3條 提貨
    乙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憑本合同和甲方按2.2款出具的提貨憑證提貨:
    3.1 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對提貨時間進行變更。
    3.2 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
    第4條 裝運
    4.1 乙方負責在提貨地點對廢舊物資進行裝運,自行確定裝運方式。如廢舊物資需在裝運前進行拆解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拆解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4.2 甲方不負責廢舊物資的包裝。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舊物資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運輸、儲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huán)境污染、廢舊物資損毀、丟失或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4.3 乙方裝運廢舊物資時,須聽從甲方有關負責人員的指揮,不得裝運本合同標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資。
    4.4 廢舊物資裝運期間,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guī)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應在指定工作范圍內工作,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活動。如因乙方原因發(fā)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5 乙方應做到文明裝運,避免造成環(huán)境污染,每次裝運結束后做好廢舊物資堆放現(xiàn)場的清理工作。
    4.6 乙方應遵守《安全承諾函》(附件二)的各項承諾。
    第5條 費用承擔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價格、拆解費、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6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0.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含本數(shù))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的權利。
    6.2 乙方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不清理裝運現(xiàn)場的,每發(fā)生一次,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10%的違約金。
    6.3 乙方裝運本合同標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資的,應向甲方返還,并支付合同價格10%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視情況解除合同。
    6.4 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0.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含本數(shù))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響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的權利。
    第7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8條 爭議解決[1]
    8.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8.2 若爭議經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2]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 在爭議解決期間,合同中未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9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3]簽署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執(zhí)___份,乙方執(zhí)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zhí)___份,乙方執(zhí)___份。
    第10條 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署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第11條 特別約定[4]
    本特別約定是對合同其他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別約定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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