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學生疫情進出管理制度(四篇)

2025/6/8 15: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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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疫情進出管理制度篇一
    2、每天對住宿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發(fā)現(xiàn)有體溫高于37.3℃時,及時通知項目部疫情領導小組,進行隔離觀察或住院治療。
    3、宿舍實行日報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上報體溫及人員出行情況。
    4、宿舍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將無關人員帶進宿舍住宿。
    5、進出生活區(qū)必須佩戴口罩,并每天進行更換,防止細菌感染。
    6、宿舍公共區(qū)域有專人進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點部位如宿舍門把手、餐桌、碗柜、衛(wèi)生間等,應重點消毒,增加消毒頻率。
    7、宿舍住宿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wèi)生,各宿舍住宿人員嚴格執(zhí)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內注意通風及用電、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燈關、水關、火滅。
    9、保證飯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須采用分餐進食,避免人員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時,必須認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時扎堆,避免面對面就餐,避免就餐時說話。
    12、進入宿舍生活區(qū),在就餐時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電梯宿舍,乘坐電梯必須佩戴口罩,每天對電梯按鈕進行消毒,按壓電梯后手指請勿接觸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觸口罩,到達樓層后及時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專人負責消毒、清掃、垃圾統(tǒng)一地點存放、統(tǒng)一外運,嚴禁私自亂扔,清掃人員必須做好防護各項安全措施。
    學生疫情進出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學生出入校園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jù)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依法依規(guī)、嚴格管控、精準施策,切實強化學生出入校園管理。
    第三條堅持“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嚴格落實出入登記、亮碼通行、體溫檢測、消毒消殺等管理規(guī)定,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心健康。
    第四條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具體所屬時間段,由學校應對新型肺炎疫情領導小組根據(jù)上級疫情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結合具體疫情形勢確定。
    第二章進入校園管理
    第五條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嚴格管理校園,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六條學校通知開學后,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返校。未經(jīng)學校批準,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返校學生實行分批、錯峰返校,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七條進入校園的學生,一律核驗身份,出示“八閩健康碼”并進行體溫檢測,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進入校園。
    第八條入校前發(fā)現(xiàn)發(fā)熱、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的學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后續(xù)處置工作。
    第三章離開校園管理
    第九條學生因事、因病或特殊原因外出,須取得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校園,未批準同意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條學生要求外出,申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輔導員履行請假審批程序,填寫《泉州信息工程學院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學生外出審批表》,經(jīng)審批同意后,會同個人有效證件(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外出審批單,方可出入校園。
    (一)請假時間2小時以內,由輔導員審批;
    (二)請假時間超過2小時,未離開泉州市范圍的,經(jīng)輔導員同意后,報學生工作處審批;
    (三)請假時間超過2小時,離開泉州市范圍的,經(jīng)輔導員同意,學生工作處審核,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一條外出請假主要有:
    (一)生病就診買藥:學生生病先到校醫(yī)務室就診,如需外出就診買藥,由校醫(yī)務室出具外出就診證明,同時向輔導員報備;
    (二)參加就業(yè)面試:招聘單位出具面試函并經(jīng)輔導員聯(lián)系確認;
    (三)相關證書考試:出具準考證;
    (四)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直系親屬確認;
    (五)其它外出事由:經(jīng)輔導員認定后,確定是否批準。
    第十二條如無特殊緊急情況,學生每周離校外出次數(shù)不得超過2次,輔導員及時跟蹤外出校門學生情況,了解去向、跟蹤健康狀況等,填寫《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在校學生外出登記表》,以學院為單位每周上報校學生工作處。
    第十三條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切實做好個人防護工作,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遵守當?shù)匾咔榉揽叵嚓P要求。
    第十四條外出學生應保持通信聯(lián)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必須在審批時間節(jié)點內返回學校,并及時向輔導員銷假。
    第十五條有發(fā)熱、干咳、無力癥狀的學生不允許申請外出,應聯(lián)系輔導員,及時到學校醫(yī)務室就診,根據(jù)校醫(yī)務室診斷情況,作后續(xù)處理。外出學生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應向輔導員和校醫(yī)務室報告。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根據(jù)國家、福建省和學校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和規(guī)定,未經(jīng)學校批準,學生一律不準返校,按照所在地要求妥善采取防護措施。不聽勸告而私自返校的,視情形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對不服從疫情防控校園管理規(guī)定,視不同情形作如下處理:
    (一)出入校門、宿舍區(qū)等公共場所未出示有效證件,且不聽勸阻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二)拒絕配合測量體溫等疫情防控相關檢查工作,且不聽勸阻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三)拒絕配合校園內消毒等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且不聽勸阻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四)學生宿舍實施封閉式管理,在校住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制度,晚點名無故缺勤的,給予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五)學生嚴禁在學校安排的學生宿舍以外場所住宿,不聽勸阻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六)離校外出應按時返校銷假,未經(jīng)審批同意私自離校外出,或未按時返校銷假,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記過以下處分。
    (七)學生離校外出,如途徑疫情區(qū)域或存在疫情風險暴露等情形,應當如實上報,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核酸檢測或醫(yī)學觀察,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視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有多項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按照違紀違規(guī)處分單項最高級別加重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設備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條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wèi)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學生外出期間如有與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旅居史、境外返回、體溫有異?;蛴幸伤瓢Y狀等重點人員接觸的,返校前需進行核酸檢測,所產生費用由學生自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期間學生請假事由,由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學生疫情進出管理制度篇三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xù),未經(jīng)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wèi)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wèi)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wèi)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jīng)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學生疫情進出管理制度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xiàn)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zhí)行。
    嚴格執(zhí)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jīng)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fā)區(qū)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lián)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jié)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fā)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y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