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2025/6/9 9: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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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幫助我們更好地規(guī)劃未來的發(fā)展方向。積極的心態(tài)能夠讓我們更好地應對生活中的困難和挑戰(zhàn)。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實用工具和資源,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應對各種挑戰(zhàn)。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為規(guī)范我鎮(zhèn)專職安全員的管理工作,根據(jù)北京市安全監(jiān)管局《關于印發(fā)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園區(qū))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相關管理制度的通知》(京安監(jiān)發(fā)〔〕16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一)為加強我鎮(zhèn)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fā)揮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規(guī)范專職安全員隊伍管理,確保專職安全員依法辦事、正確履職,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員,是指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委托勞務派遣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依據(jù)派遣協(xié)議派遣到我鎮(zhèn)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
    (三)專職安全員隊伍應以“文明檢查、規(guī)范履責、細致嚴謹、廉潔高效”為準則。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四)專職安全員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不履行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職責,但可協(xié)助開展相關輔助性工作。
    (五)專職安全員應取得市安全監(jiān)管局統(tǒng)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檢查證”。
    (六)專職安全員的檢查工作要接受社會、媒體、公眾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監(jiān)督。
    二、管理機構。
    (一)鎮(zhèn)政府負責專職安全員日常管理工作,及時上報需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事項。
    (二)成立安全生產檢查隊,設隊長一名,副隊長三名,檢查隊人員全部由專職安全員構成,安全生產檢查隊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工作,檢查隊作為相對獨立的組織,實行隊長負責制。
    (三)專職安全員實行專職專用,無特殊情況,不得調離人員或安排從事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工作。
    三、崗位職責。
    (一)負責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執(zhí)行安全生產及職業(y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情況。
    (二)發(fā)現(xiàn)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改正或者排除,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三)負責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相關要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加強現(xiàn)場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四)負責參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五)協(xié)助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現(xiàn)場保護、人員和財產搶救、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六)負責采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信息數(shù)據(jù),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臺帳,實現(xiàn)安全生產動態(tài)監(jiān)管。
    (七)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
    (八)嚴格保守企業(yè)、單位、個人技術和商業(yè)秘密。
    (九)發(fā)現(xiàn)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應及時向當?shù)卣桶踩O(jiān)管部門報告。
    (十)按時參加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組織召開的各種工作會議,積極參加業(yè)務知識培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一)專職安全員按照責任區(qū)的劃分,負責責任區(qū)域內安全隱患的檢查、整改。
    (二)專職安全員檢查工作應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檢查行為應依法、規(guī)范、文明、嚴謹、細致。
    (三)專職安全員要不斷加強安全檢查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全面掌握安全檢查的工作規(guī)范,確保自身安全。
    (四)專職安全員檢查時,應統(tǒng)一使用市安全監(jiān)管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制式文書,執(zhí)行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文書編號規(guī)則,并做好存檔工作。
    (五)專職安全員年度檢查任務,按照《通州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園區(qū))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檢查流程》實行定量測算,專職安全員個人每月及年度檢查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個人月考核及年考核的基本參考依據(jù)。
    (六)專職安全員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出示有效的檢查員證件,告知被檢查單位檢查的目的、內容和范圍,以及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和配合檢查的要求。
    (七)專職安全員檢查過程中,應現(xiàn)場向被檢查單位指出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并指導整改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專職安全員應現(xiàn)場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拍照,作為隱患認定的佐證。
    (八)專職安全員應在檢查結束后,集中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情況,并告知處理措施。
    (九)專職安全員應現(xiàn)場填寫《安全生產現(xiàn)場檢查記錄》,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場所、情況和處理措施做出詳細記錄,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簽名,存檔備查。
    (十)專職安全員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可以采取下列現(xiàn)場處理措施:
    1、當場予以糾正。
    2、通知限期改正或限期達到要求。
    3、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現(xiàn)場看護盯守,并直接向行業(yè)部門報告處置。存在1、2情形的,應下發(fā)《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將文書復寫聯(lián)交被檢查單位。
    (十一)專職安全員在下發(fā)《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時,應當根據(jù)隱患整改的難度和危險程度,合理確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應超過5天。
    (十二)專職安全員應當規(guī)范填寫檢查文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將文書復寫聯(lián)交被檢查單位。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拒絕在檢查文書上簽字的,專職安全員應在檢查文書上注明,留置于被檢查單位,即視為送達。
    (十三)《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下發(fā)以后,整改、治理限期屆滿的或者被檢查單位提出復查申請,專職安全員應當自申請或者限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查。專職安全員應填寫《安全生產改正復查意見書》,經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將文書復寫聯(lián)交被檢查單位。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專職安全員應作出詳細記錄,并通過所在鎮(zhèn)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進行上報。
    (十四)專職安全員在復查時,應對照《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內容進行逐項復查。復查時發(fā)現(xiàn)新的.事故隱患的,應當重新下發(fā)《安全生產責令改正通知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專職安全員應對隱患復查情況進行拍照,作為整改情況的佐證。
    (十五)專職安全員檢查情況原則上應每個工作日向鎮(zhèn)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進行匯總報告,提出需要向行業(yè)部門上報并查處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和事故隱患情況。
    (十六)因沒有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檢查,或者對于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而造成安全事故,安全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七)專職安全員年度有效檢查工作日為:365日-法定休息日(115日)-會議、培訓、年休假、病事假等非檢查日(50日)=200日。
    (十八)考慮雙人檢查,開展必要的復查等因素,每個專職安全員每日核定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數(shù)量為1家。
    (十九)每個專職安全員每年應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數(shù)量為:200日*1家=200家。(注:內勤組除外)。
    五、請銷假制度。
    (一)病假。
    專職安全員非因公成疾,具有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xù),按休假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病假。1天以內的假期須報科室負責人批準;5天以內的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5天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組織科備案。因急診本人不能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xù)。
    (二)事假。
    請假1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批準;請假不超過5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5天以上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組織科備案。
    (三)婚假、晚婚假、喪假、探親假及產假(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行)。
    專職安全員結婚,可以請婚假7天。晚婚者(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可增加婚假7天;休婚假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shù)。
    (四)喪假。
    專職安全員的配偶、直系親屬、岳父母去世的,可請喪假,假期不超過5天,對于需要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五)產假。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晚婚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剖腹手術的可再獎勵15天。經單位批準的,可以增加產假3個月(同時減免3年獨生子女獎勵費)。女職工妊娠不滿16周(含)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妊娠16周以上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反應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8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六)銷假制度。
    專職安全員請假應履行請銷假手續(xù),報科室負責人簽批。
    六、日常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專職安全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工作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安全員在工作時間要統(tǒng)一著裝(不得將檢查服裝與其他衣服混搭),保持儀表端莊。
    2、專職安全員在每天上班前10分鐘到崗做好準備工作,正點準時開始工作;到下班時間方可離崗,各隊隊長負責對本隊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專職安全員無故遲到或早退1次由各隊隊長提出批評,無故遲到或早退2次以上,或無故曠工1天,由科室負責人負責人談話,并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曠工一天視為考核“基本合格”,曠工兩天視為考核“不合格”,連續(xù)曠工三天的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病事假超過1個月,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4、值班、加班納入日??记诠芾?。對因無故缺勤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誤或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專職安全員要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每天上班前要主動簽名報到。各隊隊長要記好考勤記錄,每月底將本隊安全員的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由科室負責人整理后上報主管領導。
    (二)工作例會制度。
    1、專職安全員每組每周召開一次小組工作例會,每月召開1次專職安全員工作例會,組織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參加會議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生產分析會,針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
    3、根據(jù)不同時期的特點,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分析本階段安全生產形勢,傳達上級有關工作要求,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
    4、嚴格會議紀律,參加會議的專職安全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會議,不得遲到或早退;對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要經領導批準。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場秩序,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三)業(yè)務分析會制度。
    1、業(yè)務分析會主要圍繞當月所發(fā)現(xiàn)隱患預防措施、整改辦法及下月目標任務等進行討論分析,更好的促進下個月工作計劃的實施。樹立“學習促進工作、工作推動學習”的理念,在安全員隊伍中營造濃厚的學習風氣。
    2、專職安全員要積極參加集體學習,同時利用業(yè)余時間自學,集中學習時間為每月月末。如遇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后,可根據(jù)需要進行調整。參會時各小組自行準備當月檢查情況匯總及下月工作計劃及重點。
    3、業(yè)務分析及學習內容:一是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社會各方面的知識;二是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的學習;三是認真貫徹學習上級各文件精神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的學習;四是根據(jù)各自的工作任務,加強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yè)知識的學習。五是將每月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月度分析,提高業(yè)務能力水平,更好的完成本職工作。
    (四)教育培訓制度。
    1、各隊長應負責本小組人員進行節(jié)前動員、日常紀律強化。
    2、教育學習筆記與業(yè)務分析相集合,統(tǒng)一記錄筆記,每年年底上交備查。要求,字跡清晰,語言流暢,無必要漏記項。如出現(xiàn)不認真記錄現(xiàn)象,不作為下季度評優(yōu)對象。
    1、專職安全員要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為每天24小時,每班3-4人,男同志值班時間為早8:30至次日早8:30。女同志值班時間為早8:30至晚17:00(包括所有節(jié)假日)。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確保個人手機要晝夜開通,負責接待和處理群眾有關安全生產隱患的舉報和來人來訪。
    4、遇有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或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要立刻記錄突發(fā)的時間、地點并向主管領導匯報,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協(xié)助調查處理、維護秩序,保護現(xiàn)場和做好詢問筆記和事故報告等工作。
    5、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傳真、領導批示等,要準確記錄,并按要求做好傳達、落實。
    1、凡屬歸檔范圍的各種文件資料,必須依照規(guī)定向檔案室移交,并實行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存。
    2、需要建立的檔案主要包括:文書檔案、企業(yè)基礎數(shù)據(jù)檔案、會議記錄檔案、公文檔案、培訓考核檔案、年度檢查計劃和有關專項行動方案及工作總結檔案等。
    3、定期做好檔案鑒定工作,對保管期滿應予銷毀的檔案,由檔案人員編寫銷毀清冊,報領導批準后,統(tǒng)一監(jiān)銷。
    4、保持檔案室整潔,適時對檔案資料進行檢查、清理、核對。
    5、檔案及有關檔案資料的接收、移交等,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xù)及審批制度。
    七、廉政紀律制度。
    (一)不準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網(wǎng)聊天、玩游戲等。
    (二)不準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打撲克、搓麻將等。
    (三)禁止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禁止超越職權,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五)禁止工作期間舉止粗俗,尋釁滋事,攜嫌報復,刁難、謾罵、粗暴對待違法企業(y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六)禁止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
    (七)禁止工作期間自由散漫,不聽指揮,消極怠工,且屢教不改。
    各隊隊長負責對本隊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在本隊中發(fā)現(xiàn)上述七種內容任一項,即可視為當事人本月考核不合格,造成影響的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生產設備管理的標準和方針。
    第二條? 貫徹執(zhí)行有關生產設備的管理制度以及規(guī)程和標準。
    第三條? 各級生產管理人員按照生產設備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分級負責。
    第四條? 設備前期管理,包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研、論證、規(guī)劃、選型定貨、驗收、安裝調試和移交投產等各項內容。
    第五條? 設備運行前,要結合各加氣站實際情況編制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及檢修規(guī)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打印下發(fā)并組織人員學習。
    第六條? 設備操作、檢修人員上崗前,必須學習掌握設備的性能和各項技術規(guī)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 各站對設備運行的各種原始記錄表格要進行累計、整理并存檔。設備的檢修要有記錄,包括檢修關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shù)、記錄的內容日期、更換零件及檢修后設備技術狀況是否達到要求,都要記錄清晰,檢修負責人簽字,整理歸檔,并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guī)范和維護保養(yǎng)知識,以“三好”,“四會”原則,嚴格執(zhí)行“四項要求”和“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維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項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齊;設備內外清潔、無油污、灰塵、不漏油、不漏氣;按量加油、換油、油標清楚、油路暢通;室人室機、憑證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無事故。
    “五項紀律”即: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逐項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經常保持設備清潔,按規(guī)定加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fā)現(xiàn)設備有異?,F(xiàn)象立即停運,及時處理并上報。
    第九條? 為了保證生產設備完好,保證安全生產,加氣站各班組職工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待自己的工作,杜絕任何影響生產的事故發(fā)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要害部位應建立要害部門檔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經過嚴格審核并認可后,方可在要害部門工作。
    第二條? 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政治可靠、責任心強,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三條? 設備運轉、更新、搶修事故處理等情況,要詳細記載建檔。
    第四條? 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要害部位。
    第五條? 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進入要害部位時需由值班人員陪同,方可進入要害部位。
    設備管理制度
    加強設備管理,采取一系列技術、經濟、組織措施,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提高運行效率,充分發(fā)揮設備效能,對保證加氣站安全生產,準確及時完成天然氣車輛加氣工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部委、國際通用的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標準。
    第二條? 遵守執(zhí)行上級設備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設備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規(guī)程和管理標準。
    第三條? 建立健全加氣站設備管理體系。
    第四條? 按照設備管理體系,各級管理人員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分級負責。
    第五條? 設備的前期管理,包括組織有關人員對新設備進行調研,論證、規(guī)劃、選型定貨、驗收、安裝調試和移交投產等各項內容。
    第六條? 設備運行前,由生產技術部門根據(jù)設備本身技術要求和加氣站實際情況組織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修、規(guī)程及完好標準,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打印下發(fā)并組織學習。
    第七條? 設備操作檢修人員上崗前,必須對設備的性能和各項規(guī)程學習掌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設備的技術改造和更新計劃,由生產技術部門編制,每年度計劃在上年10月31日編制完成,本年度增項計劃要在當年一季度前完成計劃,完成后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九條? 上級批準的各項技改、技革項目,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落實并有計劃地管理實施,項目完成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第十條? 設備的檢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維護保養(yǎng)。由生產部門根據(jù)設備使用情況制定計劃落實。大、中、小修項目(250小時、500小時、1200小時、2000小時、4000小時、8000小時、16000小時)應提前制定檢修方案,施工部門要根據(jù)計劃落實實施。
    第十一條? 設備的正常運轉和檢修工作。生產技術部門專職人員要對加氣站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監(jiān)督、考核、指導,對有違反設備規(guī)程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糾正。
    第十二條? 設備操作和維修人員應分期分批進行技術培訓,由生產部門有計劃進行安排;專業(yè)技術知識的學習和提高,對整體提高加氣站設備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條? 各加氣站負責人對所管轄、使用設備運行狀況應詳細了解、掌握。站長對設備運行的各種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分析。
    第十四條? 生產部門對設備運行的各種原始記錄表格進行累計,整理并存檔。設備的檢修要有記錄,包括檢修前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shù)、檢修的內容、日期、更換零部件情況及檢修后設備技術狀況是否達到要求,都要記錄清晰,檢修負責人簽字、驗收負責人簽字(不允許代簽),整理歸入設備卡片。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設備使用規(guī)程,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guī)范和維護保養(yǎng)知識,掌握設備使用要求的“三好”、“四會”原則,嚴格執(zhí)行“四項要求”和“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維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項要求”即:整齊: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齊;清潔: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灰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氣;潤滑: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加油,加油工具齊全、油標清楚、油路暢通;排污:按時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內廢油,要做到排污干凈;安全:憑證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無事故。
    “五項紀律”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逐項做好運行、加氣和交接-班記錄,要字跡清楚、記錄詳細;經常保持設備清潔,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運,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文明禮貌、服務規(guī)范、嚴守制度、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yè)務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 設備的備品、備件購置計劃,由生產部門根據(jù)當年的使用情況核實后,于年底制訂出明年的計劃,報上級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 由生產部門根據(jù)加氣站構成和維修工作情況,確定備件范圍,制定備件儲備定額,并定期核實備件儲備,負責備件采購、供應。
    第十八條? 外購的設備要檢驗并辦理入庫手續(xù),入庫后應建帳保管,備件出庫要憑領料單(站長以上負責人可申請領料),并做好出庫登記工作(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發(fā)料)。
    第十九條? 儲存的備件要做到“三清”(規(guī)格清、數(shù)量清、材質清)、“兩齊”(庫容整齊、碼放整齊)、“三一致”(帳、卡、物一致)、“四定位”(區(qū)、架、層、件號定位)、“五五碼放”(一五一十地碼放)。
    第二十條? 設備的報廢、調撥由生產部門根據(jù)使用情況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填計劃報請審批,任何個人無權處理。
    第二十一條? 設備檔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購置設備的檔案、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收齊存檔,對舊設備的各種記錄、技術資料、檢修記錄建立檔案。
    第二十二條? 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要逐級處理,對出現(xiàn)設備事故的,根據(jù)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處理設備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原則進行。即:不查清事故發(fā)生原因不放過、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不使事故責任者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二十四條? 為了保持設備完好、保證安全生產,全站職工要用高度的責任心對待本職工作,杜絕任何事故的發(fā)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城市燃氣,是指供給城市中生活、生產等使用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煤制氣、重油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燃氣用具的生產,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四條根據(jù)國務院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安全監(jiān)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消防監(jiān)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jiān)察)、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城市燃氣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第六條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企業(yè)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并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應當設立群眾性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管理網(wǎng)絡。
    單位用戶應當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及技術操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第二章城市燃氣工程的建設
    第八條城市燃氣廠(站)、輸配設施等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選址審查時,應當征求城市、勞動、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審查燃氣工程設計時,應當有城建、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參加,并對燃氣安全設施嚴格把關。
    第十一條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可靠。竣工驗收時,應當組織城建、公安消防、勞動等有關部門及燃氣安全方面的專家參加。凡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城市燃氣工程的通氣作業(yè),必須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配合下進行。
    第三章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和輸配
    第十三條城市燃氣生產單位向城市供氣的壓力和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加臭處理。在使用發(fā)生爐、水煤氣爐、油制氣爐生產燃氣及電捕焦油器時,其含氧量必須符合《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對于制氣和凈化使用的原料,應當按批進行質量分析;原料品種作必要變更時,應當進行分析試驗。凡達不到規(guī)定指標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采用的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和氣瓶設備,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建立檔案,并定期檢驗;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
    凡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城市,必須設置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站。氣瓶定期檢驗站和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同時規(guī)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運行。氣瓶定期檢驗工作不落實的充裝單位,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業(yè)務。氣瓶定期檢驗站須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氣瓶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城市燃氣管道和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和置換。在置換過程中,應當定期巡回檢查,加強監(jiān)護和檢漏,確保安全無泄漏。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并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以及搶修人員和工具,保證其靈敏可靠。
    第十七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tǒng)的動火作業(yè)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yè)單位填寫動火作業(yè)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yè)方案,并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證后方可實施。
    在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點周圍采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單位應當按照設備的負荷能力組織生產、儲存和輸配。
    特殊情況確需強化生產時,必須進行科學分析和技術驗證,并經企業(yè)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負責人批準后,方能調整設備的工藝參數(shù)和生產能力。
    第十九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必須制定停氣、降壓作業(yè)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氣、降壓的審批權限、申報程序以及恢復供氣的措施等,并指定技術部門負責。
    涉及用戶的停氣、降壓工程,不宜在夜間恢復供氣。除緊急事故外,停氣及恢復供氣應當事先通知用戶。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確需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時,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guī)范及消防技術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凡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單位須事先通知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經雙方商定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根據(jù)需要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xiàn)場設置明顯標志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xiàn)場中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第二十二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對燃氣管道及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管道和設施有破損、漏氣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四章城市燃氣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與用戶簽訂供氣、使用合同協(xié)議。
    第二十四條使用城市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增加安裝供氣及使用設施時,必須經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批準。
    第二十五條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guī)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等服務;居民用戶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guī)定。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第五章城市燃氣用具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八條城市燃氣用具生產單位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時,必須取得歸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生產許可證》,其產品受頒證機關的安全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民用燃具的銷售,必須經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測中心(站)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銷售地燃氣使用要求,并在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下方可銷售。
    第三十條凡經批準銷售的燃氣用具,其銷售單位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也可以委托當?shù)爻鞘腥細饨洜I單位代銷代修,并負責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氣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對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燃氣用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重點部位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六章城市燃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城市燃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燃氣事故后,必須立即切斷電源,采取通風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報告。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對于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和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并立即切斷電源,迅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xiàn)場,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xiàn)場,維護現(xiàn)場秩序,控制事故發(fā)展。
    第三十四條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并預先制定各類突發(fā)事故的搶修方案,事故發(fā)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第三十五條對于城市燃氣事故的處理,應當根據(jù)其性質,分別依照勞動、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城市燃氣事故,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盡快做好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勞動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向上報告。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對于維護城市燃氣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對于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違章設施和要求違章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二十四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責令恢復原狀,對于屢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氣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可以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暫停供氣的措施,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不履行處罰規(guī)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強制執(zhí)行。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勞動、公安部門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訂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本規(guī)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zhèn)燃氣安全管理,維護燃氣市場秩序,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貴州省燃氣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遵義市行政區(qū)域內城鎮(zhèn)燃氣規(guī)劃、建設、儲存、運輸、使用、經營、設施保護及燃氣器具的銷售、安裝、維修等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城市管理部門為本市燃氣行業(yè)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燃氣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燃氣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和監(jiān)督。縣(市、區(qū))城市管理(住建)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qū)的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安監(jiān)、質監(jiān)、消防、住建、規(guī)劃、交通、交-警、環(huán)境保護、工商、發(fā)改、經貿、氣象、價格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燃氣安全管理,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guī)范管理、強化應急的原則。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危害燃氣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和舉報。對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防范燃氣事故發(fā)生以及在搶險救災中的有功人員,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
    第二章?設施建設安全管理
    第六條?燃氣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城市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和城鎮(zhèn)燃氣專項規(guī)劃的要求,并遵守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等有關規(guī)定。
    進行新區(qū)建設、舊區(qū)改造,應當按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建設用地。配套建設燃氣設施的,燃氣工程及其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七條?燃氣場站建設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燃氣管道(中壓以上)建設應當完善行業(yè)主管部門、規(guī)劃部門和質監(jiān)部門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和建設燃氣供應場站,應當進行環(huán)境保護論證和安全評價。
    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承擔,嚴格執(zhí)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并完善工程建設的相關檔案資料,納入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范疇。
    嚴禁采用掛靠、分包、轉包等方式承接燃氣項目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工程。
    第九條?燃氣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后,應當由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燃氣設施,不得投入使用。燃氣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供氣單位應當建立完整的燃氣工程技術檔案。
    第十條?燃氣設施設備中屬于特種設備、計量、防(滅)火、防雷接地等相關專業(yè)部門管理的,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由質監(jiān)、消防、氣象等部門依法進行安全管理及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一條?燃氣安全設施建設應當提高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安全保護措施的科技含量,建設數(shù)字化、智能化的燃氣安全管理指揮調度體系。
    第十二條?燃氣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guī)劃管理部門參照國家有關設計規(guī)范標準劃定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
    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在劃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地下燃氣管道應當同時敷設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帶,在地面設置標識牌、轉角樁等標志標識并注明產權單位、搶險報修電話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和損毀燃氣設施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帶及其他標志標識。
    第十三條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擅自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打樁、頂進以及動用明火等作業(yè);
    (四)爆破作業(yè);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確需鋪設管道和從事打樁、挖掘、頂進等施工作業(yè)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經與燃氣經營企業(yè)協(xié)調一致方可開工建設。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指派專門的技術人員到現(xiàn)場提供安全保護指導。相關部門在進行有可能涉及燃氣安全的工程施工項目審批前,應當避開燃氣設施保護范圍。
    建設單位與燃氣經營企業(yè)對前款規(guī)定的燃氣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燃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后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并落實定期巡視檢查制度,對場站內燃氣設施,小區(qū)內的立管、調壓器等公用燃氣設施進行巡查。
    第十六條?因施工等人為原因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毀的,責任人應當協(xié)助燃氣經營企業(yè)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搶修,恢復原狀。搶修費用及其他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對不配合燃氣經營企業(yè)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對安全告誡置之不理的施工單位或個人,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泄漏的,由燃氣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發(fā)生燃氣事故,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依法向轄區(qū)人民政府、燃氣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消防、質監(jiān)、環(huán)保等部門報告。
    搶險搶修時,可以依法拆除妨礙搶險搶修的其他設施和建(構)筑物。事后應當由事故責任方及時修復、補償。
    搶險搶修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妨礙搶險搶修作業(yè)。
    搶修室內燃氣設施時,用戶應當無條件拆除違法遮擋包裹燃氣設施的裝飾裝修物。用戶不拆除的,搶修人員可以拆除。
    第十八條?占壓燃氣管道的違法建(構)筑物,當事人應當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具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燃氣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yè)對所運營的燃氣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保護,重點部位設置安全監(jiān)控裝置,逐步建立燃氣設施安全監(jiān)控數(shù)字指揮調度系統(tǒng)。
    第二十條?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器具的維修、更新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一)居民用戶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器具的維修、更新,由管道燃氣企業(yè)負責;
    (二)單位用戶和其他用戶以管道燃氣干管與支管接口處為界,接口以外的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器具,由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負責;接口以內的,由用戶或者投資者負責。
    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器具的維修、更新費用,按前款規(guī)定由責任人承擔。另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辦理。
    第三章?經營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逐步推進燃氣企業(yè)安全管理標準化達標活動,實行定期安全評價制度。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安全評價周期按照特許經營協(xié)議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其它燃氣經營企業(yè)每三年進行一次安全現(xiàn)狀綜合評價,安全評價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在安全評價報告有效期間,企業(yè)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狀況或企業(yè)生產經營性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組織評價。未參加安全評價或安全評價不合格的企業(yè)將由燃氣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強化燃氣安全管理主體意識,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燃氣安全“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xiàn)網(wǎng)格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專項燃氣事故應急搶修預案,建立與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業(yè)搶修隊伍,配備通訊器材、搶修設備、防護用品,設專崗24小時值班并向社會公布搶險搶修服務電話。
    應急搶修預案應當報燃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等部門。
    第二十四條?燃氣經營企業(yè)中從事安全管理、技術和操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接受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安全管理或者作業(yè)活動。
    第二十五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用戶安全用氣操作規(guī)程,向用戶發(fā)放安全用氣手冊,并安排專人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戶咨詢。定期對用戶安全用氣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違反安全用氣規(guī)程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見。發(fā)現(xiàn)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條燃氣經營企業(yè)及其從業(yè)人員不得向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用于燃氣經營的氣源。
    第二十七條從事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給超期限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二)給報廢、改裝或者非自有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給超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誤差給鋼瓶充裝燃氣;
    (五)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鋼瓶間相互倒灌燃氣;
    (六)給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七)傾倒殘液、在核定的經營場所外擺放、銷售燃氣鋼瓶;
    (八)銷售無合格標識的鋼瓶;
    (九)向液化石油氣鋼瓶中充裝、摻混二甲醚或其他物質。
    (十)儲存量超過核定數(shù)量;
    (十一)在不符合規(guī)定的場所儲存、使用瓶裝燃氣;
    (十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及時申請相關檢驗機構對管網(wǎng)設施、相關設備、儀器儀表及報警裝置等進行檢驗,應當根據(jù)其運營的燃氣管網(wǎng)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計使用年限制定維護更新計劃,及時進行維護、更新,確保燃氣管網(wǎng)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四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程。管道燃氣用戶不得擅自擴大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
    燃氣經營企業(yè)和個人應當與用戶簽訂燃氣供應使用合同,完善瓶裝燃氣的銷售登記制度,定期對燃氣使用、存儲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尤其要加強學校、醫(yī)院、企事業(yè)單位、餐飲場所等燃氣使用單位的安全檢查。
    燃氣供應單位應完善燃氣用戶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并對用戶進行入戶安全宣傳。
    燃氣經營企業(yè)及燃氣供應站(點)應當按規(guī)定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確保經營場所及周邊的安全。在使用燃氣的人員密集的室內公共場所和安裝有燃氣設備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應當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安全自動保護裝置。
    第三十條?燃氣單位用戶應當建立燃氣事故搶險搶修預案,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管道燃氣單位用戶的搶險搶修預案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yè)的搶險搶修預案相銜接。
    第三十一條燃氣用戶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一)遮擋、包裹、改動燃氣管道、設施;
    (二)將燃氣器具或者設施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氣設施的接地導體;
    (四)安裝、使用不合格的燃氣器具、連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裝燃氣計量裝置;
    (六)加熱、摔砸、倒置、曝曬燃氣鋼瓶;
    (七)傾倒燃氣鋼瓶殘液,鋼瓶之間倒氣;
    (八)擅自改變民用燃氣用途,將民用燃氣用作工業(yè)原料、替代乙炔等作為切割用氣體等;
    (九)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記或者漆色;
    (十)使用明火檢查燃氣泄露;
    (十一)擅自安裝、使用或者維修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熱水器、空調器等燃氣器具;
    (十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二條?燃氣用戶應當使用經過國家質量認證的,并且經過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合格的,列入當年《貴州省燃氣器具銷售目錄》的燃氣器具。燃氣器具應當由取得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的企業(yè)安裝維修。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發(fā)現(xiàn)燃氣管道泄漏及設施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燃氣經營企業(yè)。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自接到燃氣用戶告知后及時抵達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處理,未能及時到達處理的,用戶可以向燃氣管理部門投訴。
    第三十四條?提倡家庭用戶安裝使用燃氣泄露報警器和安全自動切斷閥,使用高強度金屬管替代橡膠軟管。
    為提高抗風性能力,提倡燃氣用戶參加燃氣商業(yè)保險。
    第五章?運輸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依據(jù)各自工作職責,按照?;?、易燃易爆物品運輸?shù)南嚓P要求,加強對燃氣運輸企業(yè)、車輛、駕駛人員及其他從業(yè)人員的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通過道路運輸燃氣的必須使用符合相關要求的專用車輛,并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中心城區(qū)燃氣配送運輸車輛應當采用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按就近原則實行配送。
    第三十七條?負責城市(鎮(zhèn))內燃氣運送的車輛企業(yè)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按照交通、交-警等部門對?;⒁兹家妆锲愤\輸?shù)囊蠛捅臼邢嚓P規(guī)定,完善企業(yè)運輸資質和駕駛人、押運員從業(yè)資格。
    第三十八條?運輸車輛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驗,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燃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燃氣設施、經營、使用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應當及時通知燃氣經營企業(yè)、燃氣用戶和政府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質監(jiān)、消防、氣象、安監(jiān)、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負責按照各自職責對燃氣設施及燃氣經營、運輸?shù)陌踩闆r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條?燃氣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燃氣經營企業(yè)和燃氣用戶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執(zhí)法證件,不得影響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燃氣經營企業(yè)和用戶不得拒絕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舉報及投訴制度,設立投訴電話并向社會公布。燃氣主管部門受理投訴后,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
    第四十二條?燃氣主管部門應當監(jiān)督指導燃氣企業(y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衛(wèi)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第四十三條?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燃氣安全預警聯(lián)動和事故救援方案,并指導燃氣企業(yè)制定燃氣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縣(市)燃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指揮調度系統(tǒng)。發(fā)生重大燃氣事故,應當及時調度進行搶險救災。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由燃氣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貴州省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燃氣設施及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七條?從事燃氣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城鎮(zhèn)燃氣管理,規(guī)范燃氣市場,維護燃氣用戶和經營單位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燃氣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燃氣規(guī)劃、工程建設、經營、運輸、貯配、使用、設施保護和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安裝、維修、使用及安全管理活動的單位(含單位自建自用的燃氣站點)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燃氣事業(y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保障供應、方便用戶、建設和管理并重的原則發(fā)展燃氣事業(yè)。鼓勵多種經濟成分參與燃氣設施建設。鼓勵燃氣新技術開發(fā)、研究與運用。鼓勵推廣應用天然氣等清潔燃料。
    第四條市建設局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tǒng)稱燃氣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燃氣管理辦公室負責燃氣行業(yè)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依法成立的有關燃氣事業(yè)的社會團體,其業(yè)務活動受市燃氣主管部門指導??h(市、區(qū))、廬山管理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的燃氣管理工作,在業(yè)務上受市燃氣主管部門的指導。公安消防機構負責對燃氣行業(yè)實施消防監(jiān)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燃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鋼瓶、槽車的安全監(jiān)察和燃氣計量器具、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產品的質量監(jiān)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對燃氣行業(yè)的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各部門承擔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工商、物價、規(guī)劃、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xié)同做好燃氣管理工作。
    第二章規(guī)劃與建設
    第五條燃氣主管部門要根據(jù)國家產業(yè)政策、當?shù)貒窠洕蜕鐣l(fā)展的實際需要,編制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計劃,經規(guī)劃部門綜合平衡后,納入城鎮(zhèn)總體規(guī)劃。在城鄉(xiāng)建設中,應當按照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計劃要求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改變用途。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以及銷售點的布局,應當符合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計劃及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再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燃氣設施的改動應當報燃氣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燃氣工程項目的總體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承擔燃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
    嚴禁無證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業(yè)務。
    燃氣工程建設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
    第八條燃氣工程竣工后,燃氣主管部門應當督促建設單位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驗收。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責任主體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并取得認可文件后,報工程所在地的燃氣主管部門備案。
    燃氣庭院管及戶內燃氣設施的驗收,由燃氣企業(yè)自行組織。
    第九條對尚未安裝管道燃氣的高層民用建筑,具備市區(qū)管道供氣條件的,應當采用市區(qū)管道供氣;新建、在建住宅工程應當按照管道燃氣專業(yè)規(guī)劃要求,同時設計、建設配套的管道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管道燃氣設施、器具的安裝位置。
    第十條新建住宅,應當將管道燃氣計量裝置安裝在住宅單元外的共用部位,但相關條件不具備的除外。
    第三章燃氣經營
    第十一條管道燃氣按燃氣發(fā)展規(guī)劃實行區(qū)域性統(tǒng)一經營;瓶裝燃氣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統(tǒng)一管理的前提下,實行多家經營。燃氣經營依照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二條從事燃氣生產、銷售的企業(yè)和單位自建自用的燃氣站點及燃氣銷售點(供、加氣站)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燃氣生產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燃氣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燃氣設施;
    (二)有持續(xù)、穩(wěn)定生產符合標準燃氣的能力;
    (三)有與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生產場所;
    (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六)有與燃氣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操作、管理人員;
    燃氣銷售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有來源穩(wěn)定和符合標準的燃氣氣源;
    (三)有供應相當于3000戶以上居民用戶正常使用燃氣的經營能力;
    (四)有與燃氣供應規(guī)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
    (五)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供應場所;
    (六)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七)有與燃氣供應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管理、操作、服務人員;
    單位自建自用燃氣站點應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一)、(二)、(四)、(五)、(六)、(七)項。?燃氣銷售點(供、加氣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標準的固定站點設施;
    (二)有符合標準的燃氣計量、消防、安全保護等設施;
    (三)有符合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規(guī)定的營業(yè)制度;
    (五)有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操作、維修、服務人員。
    第十三條申請設立燃氣企業(yè),必須進行安全評價,經市燃氣主管部門審批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經營燃氣充裝業(yè)務的,還應當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申領《氣體充裝注冊登記證》;經營燃氣鋼瓶檢驗業(yè)務的',還應當取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氣瓶檢驗許可證》。
    第十四條燃氣企業(yè)發(fā)生變更的,應當書面報告燃氣主管部門,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燃氣企業(yè)停業(yè)的,應當在停業(yè)的九十日前,書面報告燃氣主管部門,落實有關用戶繼續(xù)用氣的相關措施。
    第十五條燃氣企業(yè)應當確保生產和供應的燃氣質量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確保燃氣壓力、燃氣充裝重量合格;不得無故停止供氣。
    燃氣主管部門應對燃氣的成份、熱值、壓力和燃氣的充裝重量進行監(jiān)測。
    第十六條管道燃氣企業(y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保證給供氣區(qū)內符合供氣和用氣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供氣;
    (五)恢復供氣應當在通氣前予以公告,不得在晚上21時至次日早晨6時期間進行。連續(xù)停止供氣超過24小時,管道燃氣企業(yè)應當賠償用戶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不可預見的情況除外。
    第十七條瓶裝燃氣企業(y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鋼瓶充裝后應當有計量標識;
    (二)設置公平秤,接受用戶監(jiān)督,并按規(guī)定抽取殘液;
    (三)禁止使用超過法定期限、漏氣、缺陷、超標等不合格和非國家標準的鋼瓶;
    (四)具有一定的氣體儲存能力和足夠數(shù)量的自有產權氣瓶。
    第十八條燃氣企業(yè)不得限定用戶購買或變相購買其指定單位生產、銷售的燃氣器具和相關產品。
    第十九條嚴禁違法、違規(guī)經營燃氣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流動銷售燃氣。
    燃氣企業(yè)不得向未辦理經營手續(xù)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
    第四章燃氣設施
    第二十條儲運、輸配燃氣的儲罐、槽車、液化氣鋼瓶等壓力容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標準,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接受檢驗、校驗。
    第二十一條在國家規(guī)定的燃氣輸配管線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和進行工程施工或地面挖掘的,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guī)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委托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開工前3日向燃氣企業(yè)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單位應當在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三)確需動火作業(yè)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采取防范措施;
    (四)施工中造成管道燃氣埋地管線設施損壞、漏氣的,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保護現(xiàn)場,通知燃氣企業(yè)組織搶修;建設單位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燃氣企業(yè)進行管線施工應在開工前3日向其它管線鋪設單位查明地下管線設施相關情況,地下管線鋪設單位應當在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共同做好地下管線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二十二條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堆放物品;
    (二)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物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三)未經批準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四)未經批準打樁或者頂進作業(yè);
    (五)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費用按下列規(guī)定承擔:
    (二)工業(yè)及其他用戶:中壓管道供氣用戶以城市燃氣中壓管道支線閥門為界,自燃氣供應廠(站)至支線閥門以前的(含支線閥門)由供氣單位承擔,支線閥門以后的(含調壓室、調壓器)由用戶承擔;低壓管道氣用戶以圍墻或者建筑物外緣為界,圍墻或者建筑物以內的由用戶承擔。
    第二十四條確需改動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征得燃氣主管部門同意,并由燃氣企業(yè)負責施工,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銷售的燃氣器具,必須符合本市燃氣使用要求,并提供法定檢測機構進行的氣源適配性檢測報告。
    燃氣器具的安裝單位對不符合本市燃氣使用要求的燃氣器具應當拒絕安裝。
    燃氣器具安裝、維修單位必須經市燃氣主管部門備案。個人不得承攬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業(yè)務。
    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企業(yè)應當設立或者指定產品維修站點,向用戶提供服務。
    第五章燃氣使用
    第二十六條管道燃氣企業(yè)應當與需要安裝管道燃氣的用戶簽訂安裝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管道燃氣企業(yè)應當組織設計,在合同規(guī)定時限內安裝完畢,并按合同要求及時通氣。
    第二十七條管道燃氣用戶需增加、減少、拆除、遷移、改造燃氣設施,應當事先向燃氣企業(yè)提出,由燃氣企業(yè)負責實施,費用由用戶承擔。燃氣企業(yè)應當向用戶承諾提供限時服務。
    第二十八條管道燃氣用戶更名、過戶、停用或者非居民用戶擴大用氣規(guī)模,應當?shù)饺細馄髽I(yè)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管道燃氣計量裝置由具有資質的燃氣安裝企業(yè)負責安裝,并符合設計規(guī)范。用戶對管道燃氣企業(yè)購置、安裝的燃氣計量裝置的準確度有疑義的,可以向燃氣企業(yè)提出,并共同向法定的計量檢測機構申請校驗或者直接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投訴。在規(guī)定的產品保修期內,誤差超過法定標準的,由燃氣企業(yè)承擔校驗費,退回多收的氣費并免費更換合格的燃氣計量裝置;未超過標準的,由用戶承擔校驗費。
    用戶對非管道燃氣企業(yè)購置、安裝的燃氣計量裝置的準確度有疑義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條管道燃氣計量裝置不能正常運轉的,燃氣企業(yè)應當自發(fā)現(xiàn)起24小時內與用戶取得聯(lián)系,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及時修復。
    第三十一條管道燃氣用戶發(fā)現(xiàn)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泄漏時,應當立即采取關閥停氣、自然通風、避用明火等措施,同時告知燃氣企業(yè),并不得開啟、關閉電器設備。
    第三十二條燃氣企業(yè)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設置用戶聯(lián)系、咨詢和搶修搶險電話,搶修搶險電話應當有專人全天24小時值班。
    燃氣企業(yè)對用戶有關燃氣設施或者燃氣器具泄漏的報修要求,應當立即進行維修;對用戶戶內管道燃氣設施或者器具故障的報修要求,應當在48小時內派人修復。
    第三十三條燃氣企業(yè)應當在經營場所或者在其向用戶提供的燃氣安全使用手冊中公布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及依據(jù)。
    燃氣用戶有權就燃氣經營的收費和服務標準向燃氣企業(yè)查詢,對不符合收費和服務標準的,可以向物價或者燃氣主管部門投訴。
    第三十四條管道燃氣用戶不通過管道燃氣計量裝置用氣、采取其他方式使燃氣計量裝置不計量或者少計量的,其用氣量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不通過管道燃氣計量裝置的,按所接管道直徑的計算流量乘以用氣時間;
    (二)通過管道燃氣計量裝置的,以燃氣計量裝置的最大額定流量乘以用氣時間。
    前款用氣時間,居民用戶按每日3小時計算,工業(yè)及其他用戶按每日12小時計算。無法查明違法用氣日期的,按180日計算。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燃氣設施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shù)怯浗n,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應急預案。
    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及應急預案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城市規(guī)劃部門在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申請時,應當告知業(yè)主項目施工涉及的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
    第三十七條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燃氣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三十八條燃氣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應當對企業(yè)安全經營全面負責。
    燃氣企業(yè)必須建立安全檢查、維護維修、搶修制度,組織制訂并實施事故緊急處置預案,健全燃氣安全保障體系,防止燃氣事故發(fā)生。
    燃氣企業(yè)應當配備專職人員及所需的設備、交通工具,對燃氣設施進行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供氣。
    第三十九條燃氣企業(yè)儲罐區(qū)、氣化站、供應站、加氣站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識,并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消防人員。
    管道燃氣企業(yè)應當在管道燃氣設施所在地的建筑物及重要設施上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第四十條燃氣運輸?shù)墓芾響敯凑諊鴦赵骸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禁止利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
    運輸燃氣帶氣鋼瓶,其堆碼不得超過兩層,層與層之間應設隔墊。
    第四十一條燃氣企業(yè)應當向用戶提供燃氣安全使用手冊,指導用戶安全使用燃氣。
    第四十二條管道燃氣用戶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定,發(fā)現(xiàn)燃氣事故征兆、隱患,應當及時向燃氣企業(yè)報告;燃氣企業(y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xiàn)場實施搶修,不得延誤。
    第四十三條燃氣用戶使用燃氣應當符合燃氣安全使用規(guī)則,禁止下列行為:
    (一)盜用管道燃氣;
    (二)管道燃氣用戶戶內設施安裝后未經燃氣企業(yè)通氣點火,擅自使用;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
    (四)將燃氣設施作為負重支架堆放、懸掛物品或者將燃氣管道作為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五)使用明火檢查泄露;
    (六)使用不合格的燃氣器具;
    (七)加熱、摔砸燃氣鋼瓶或者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八)倒灌瓶裝燃氣和傾倒殘液;
    (九)自行涂改、更換鋼瓶檢驗標記和瓶體漆色;
    (十)自行拆修鋼瓶瓶閥、附件;
    (十一)阻止燃氣企業(yè)人員進行用氣安全檢查或者進戶抄表等作業(yè);
    (十二)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盜竊燃氣設施;
    (二)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三)無正當理由阻撓經批準的公共管道燃氣工程項目施工安裝;
    (四)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五)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燃氣設施標識;
    (六)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燃氣引發(fā)的火災、爆炸及人員中毒傷亡等事故,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派員進行搶修、搶險、搶救。
    搶修、搶險人員對妨礙搶修、搶險的其他設施,可以采取必要的緊急避險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不得阻撓。對造成的財產損失,燃氣企業(yè)應當給予相應的賠償。燃氣企業(yè)予以賠償后,有權向造成搶修、搶險事故的責任者追償。
    對燃氣事故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以及銷售點的布局,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
    (二)未取得設計、施工資質或者未按照資質等級承擔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任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設計、施工的;
    (四)燃氣工程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五)建設單位未經燃氣主管部門同意,改動燃氣設施的;
    (六)燃氣企業(yè)設立、變更、停業(yè)未向燃氣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的。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和供應的燃氣質量、壓力不符合國家標準及無故停止供氣的;
    (二)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的;
    (三)給超過檢驗期限和檢驗不合格鋼瓶充裝燃氣的;
    (四)限定用戶到指定的地點購買指定的燃氣器具的;
    (五)燃氣計量裝置采用不符合國家計量標準及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校驗的。
    第四十八條燃氣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由燃氣主管部門處1000元以下罰款,由此造成用戶損失的,用戶有權請求賠償:
    (一)因施工、維修不能正常供氣,未在24小時前通知用戶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處理用戶報修的。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處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的;
    (二)無正當理由阻撓批準的公共管道燃氣工程項目施工安裝的;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設施的;
    (四)倒灌瓶裝燃氣和傾倒殘液的;
    (五)盜用燃氣的;
    (六)擅自涂改、更換鋼瓶檢驗標記、瓶體漆色標識及未加封口的;
    (七)對燃氣鋼瓶加熱的;
    (八)銷售的燃氣器具無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當?shù)貧庠催m配性檢測報告的。
    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燃氣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可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開啟、關閉戶外管道燃氣閥門;
    (二)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從事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三)改變埋有管道燃氣設施的路面承重狀況;
    (四)向管道燃氣設施排放腐蝕性物體和易燃、易爆物質;
    (五)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壞燃氣設施標識。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的其他行為,依法應當予以處罰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第五十二條燃氣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所稱的燃氣是指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天然氣等氣體燃料的總稱。
    本辦法所稱燃氣設施是指燃氣生產、儲存、灌裝、運輸、輸配、供應的各種設備、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西安市秦華天然氣有限公司:
    為確保我公司“西安市宏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商業(yè)及公司職工食堂,天然氣的順利接通。我公司正重承諾:在天然氣施工期間,由我公司辦理工程所需的規(guī)劃,市政相關手續(xù)。
    西安市宏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4.1。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關于燃氣安全這個問題,我還是有一些安全知識心得的,就拿我家里來說吧。
    首先是燃氣安全。外婆因為年紀大了,記性不好,經常爐子上燒著東西就去干其他事情,最后東西燒糊了,鍋子燒焦了,家里都是煙霧,這樣很危險,容易引起火災。
    其次是電源安全。電視機電腦使用后都應當關閉電源開關,及時斷電,不能長時間處于通電狀態(tài)。吹風機等小家電用完后也應當及時拔掉插頭,否則也會造成短路,家里無人時這些通電的小家電也會引發(fā)火災。再一個就是出門一定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上鎖。尤其是窗戶,不僅要關上并且鎖好,否則小偷輕輕一推就能移開。
    還有家里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廢舊紙板盒,春秋季天氣比較干燥,萬一火災,這些東西會助燃。夏天開吊扇時,爬椅子上去拿東西應當注意上方的電風扇,開臺式扇時,手不能伸進去,也不能扔雜物進去,這樣都很危險。
    另外炒菜時,媽媽通常在起油鍋時讓我遠離灶臺,說油濺起來時也很危險,不小心時會傷害到皮膚,而且也容易著火。夏天燒開水灌暖瓶時也要用抹布墊著把手,要不然把手溫度過高也會傷害到手部皮膚。這些都是家庭安全防患小知識,我從平時的書本上和老師的教導中都深深的記在腦海里了,我一定會當好家庭安全的小衛(wèi)士的。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燃氣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為了加強燃氣管理,規(guī)范燃氣市場,保障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燃氣的規(guī)劃,燃氣工程的建設,燃氣的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燃氣設施的保護,燃氣器具的經營、安裝、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等城六區(qū)以外的區(qū)、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規(guī)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jiān)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各自職責,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四條燃氣發(fā)展堅持統(tǒng)一規(guī)劃、協(xié)調發(fā)展、公平競爭、方便用戶的原則。
    燃氣經營堅持特許經營、安全第一、保障供應、誠信服務的原則。
    第五條市、區(qū)、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燃氣的發(fā)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guī)劃部門編制本市燃氣管網(wǎng)、站點規(guī)劃,并征求建設、消防、安全生產監(jiān)督、環(huán)境保護等部門意見,按法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第六條城市新區(qū)開發(fā)、舊城區(qū)改建應當按照燃氣管網(wǎng)、站點規(guī)劃,配套建設相應的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guī)劃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guī)劃,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本市燃氣管網(wǎng)、站點規(guī)劃,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xù)。
    經批準的燃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燃氣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第八條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依法承攬燃氣工程。
    燃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九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后二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整理燃氣工程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燃氣工程項目檔案,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移交燃氣工程項目檔案。
    第十一條本市對燃氣特許經營權實行安全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燃氣經營企業(yè)必須取得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站點設置符合燃氣管網(wǎng)、站點規(guī)劃;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與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四)有符合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
    (五)有具備國家規(guī)定相應資格的專業(y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有與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yè)必須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燃氣特許經營權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取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第十四條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期的,應當于經營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第十五條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級,不得用可燃材料裝修,電器、照明設施按防爆要求設置;
    (三)瓶庫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風;
    (四)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第十六條進行瓶裝燃氣充裝的,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規(guī)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充裝燃氣;
    (二)向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向超過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向用戶供氣。
    管道燃氣設施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用戶,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恢復供應;因突發(fā)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停業(yè)或者歇業(yè)的,應當在六十日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按照價格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燃氣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當實行聽證制度。
    第十九條燃氣計量表及計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yè)或者產權所屬單位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給予配合;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第二十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每兩年免費對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用戶。
    第二十一條用戶應當依照安全用氣規(guī)定使用用氣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燃氣經營企業(yè)發(fā)現(xiàn)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guī)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見。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氣經營企業(yè)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shù)饺細饨洜I企業(yè)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yè)協(xié)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專業(yè)人員的監(jiān)督下施工。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yè)制定施工方案,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及時接通輸氣管道,保障正常供氣,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在燃氣輸配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擅自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動用明火作業(yè);
    (五)擅自打樁或者進行其他作業(yè);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在燃氣輸配管道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guī)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在本市經營的燃氣器具,必須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檢測結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
    燃氣器具經營企業(yè)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在本市經營燃氣器具的,應當設立安裝、維修售后服務站點。
    第二十六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經營、使用、設施保護、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yè)或者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yè)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lián)動機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二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備案。發(fā)生燃氣事故時,應當根據(jù)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及時組織搶修。
    第三十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安全防護、維修保養(yǎng)、事故搶險、搶修等制度,有關的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燃氣設施存在事故隱患或者發(fā)生故障的,應當及時排除,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氣。
    第三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yè)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guī)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
    本市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在安裝天然氣設施和設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等區(qū)域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guī)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
    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在確認上述場所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氣。燃氣經營企業(yè)、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對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委托專業(yè)檢測機構定期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yè)應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統(tǒng)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guī)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二)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四)加熱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五)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六)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層建筑、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鋼瓶燃氣;(八)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未取得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未經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燃氣經營企業(y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管道燃氣經營企業(yè)在降壓或者停氣時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時通知用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經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燃氣器具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物品,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消防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或者安裝后不能正常運行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燃氣經營企業(yè)未設置明顯統(tǒng)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處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造成燃氣泄漏事故的,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對個人處5千元以上罰款,對燃氣經營企業(yè)處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經營或者吊銷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二)燃氣設施是指燃氣生產、儲運、輸配、供應的各種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和計量裝置;
    (三)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四)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燃氣烘烤器具、燃氣熱水和開水器具、燃氣取暖器具、燃氣報警器具,液化石油氣鋼瓶及調壓閥和燃氣表等。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庫房內嚴禁吸煙、用火。
    二、儲存易燃物品庫房的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架,貨架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2米。
    四、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物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五、化學易燃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六、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對可能帶有火險隱患的物品,應當存放到觀察區(qū),經檢查確無危險后,方準入庫或歸垛。
    七、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應當對現(xiàn)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八、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
    十、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應當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本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十一、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當根據(jù)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十二、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都應當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應當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線。
    十三、人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進行安全檢查并必須切斷電源、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立即上報。
    1、搬運重物或運裝滿物品的托盤時必須注意安全。
    2、為客人服務食品、飲料及倒咖啡和茶時,須事先示意客人。
    3、為客人點煙時,注意避免燙傷客人。
    4、隨時檢查自助臺上主盤的熱度,避免燙傷客人。
    5、擦拭餐具及玻璃器皿時,須注意安全。
    6、服務員在餐廳不允許急走,更不允許跑,以免碰撞客人。
    7、進出門時,推門要慢,以免撞門后的人。
    8、為客人服務的餐具不允許有任何破損,以免割傷客人。
    9、不得用瓷器或玻璃器皿從制冰機中取水,以免有破碎物混如水里。
    10、協(xié)助客人照顧好他們帶的孩子,不要讓孩子在餐廳內奔跑,避免跌傷。
    11、提醒客人不要讓兒童拿到鋒利的餐具,避免割傷。
    12、開酒時掌握好力度,要注意安全。
    13、不要在客人身后整理東西及須超越別人時須先示意被超越的人。
    14、在廚房內取菜時須注意安全,防止地面以外滑到摔傷。
    15、使用服務車運送東西時須將所運送的東西擺放整齊。
    16、及時提醒所有用餐客人的行李和財物要或幫助客人妥善保管好,以免發(fā)生丟失現(xiàn)象。
    17、發(fā)生意外后,保持冷靜,首先引導客人疏散,對于受傷客人須給予周到的照顧。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認真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保障廚房所在崗位消防符合規(guī)定,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遵守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電氣設備時,須按有關的規(guī)定進行,絞肉時,不能用手按食物在機器里,電氣設備須地線。
    3.謹慎接觸設備,濕手或在濕地上,切勿接觸金屬插座和電氣設備,在清潔中,切勿用水龍頭沖洗墻面,以防觸電,設備清洗時,應先拔掉電源。
    4.提煉新油、酥黃豆時,油不能加滿,煮佛會舉溢出,引起失火,操作時勿離人,防止油升高自燃。
    5.廚房煤氣罐應離火源 三米遠處,通氣軟管3個月?lián)Q一次。
    6.廚房地面應保持清潔,干燥,爐灶前加地墊,以免摔到。
    7.禁止用刀胡鬧,廚房員工不能用刀具進行打鬧,使用刀具操作時,應高度集中,不與別人聊天,一旦刀具從高處掉下時,不要用手去接。
    8.通道里不能存放飲具,避免繁忙擁擠時摔傷腳,容器裝湯適量;水壺不能太滿,高溫設備,高湯處應貼標語,提醒員工注意安全。
    9.員工必須了解消防知識,熟記報警電話,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保護公司的財產及員的生命安全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如遇險情立即報告部門負責隱患時作處理并有計劃的上報。
    11.消防設備、設備易燃,易爆設施,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12.所有在崗廚師在上崗前對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應進性嚴格的培訓,竟考核操作合格后放可上崗。
    13.各種機械設備使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改變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設備一旦開啟作業(yè),操作人不準隨意離開現(xiàn)場,對電器設備、高溫作業(yè)的崗位眼在作業(yè)中隨時注意觀察機器運轉和油溫等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意外應及時停止作業(yè),及時上報廚師長或經理。遇到故障不準隨意拆洗設備,應及時報修,由工程部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
    14.廚師使用的各種刀具應嚴格加強管理,作業(yè)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應將刀具放在固定的位置,不準隨意拿刀具嚇虎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收臺后應將刀具放置固定的工具箱內存放,廚師不準隨意把刀具帶出廚房。
    15.個人的專用刀具應標有記號,不用時應放置固定位置,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嚴格隨處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負責。
    16.各種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他人不得隨意亂動,定期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7.每天收臺后要逐一檢查油路、閥門、氣路、燃氣開關、電源插座與開關的安全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修,嚴格私自進行處理。
    18.生時嚴禁用濕抹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自亂接電源,不準帶故障使用設備,班后做好電源和門的檢查工作。
    19.廚房如果發(fā)現(xiàn)被盜現(xiàn)象,值班人員或發(fā)現(xiàn)人應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上級處理,并及時協(xié)助領導了解情況。
    20.掌握廚房和餐廳內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安放位置,以及其他使用方式。
    21.對線路每天要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xiàn)超負荷用電及電線老化要及時報修,并向上級匯報。
    22.一旦發(fā)生火災,應迅速通知總機和消防中心,報告火災發(fā)生部位、火勢大小和報警人員姓名、部門。設法滅火,并根據(jù)火情配合保安人員組織引導客人安全疏散。
    23.以上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如有違犯參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廚政管-理-員的安全職責
    1.廚政管理人員是廚房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廚房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廚房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廚房的生產管理經營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的方案。
    5.確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與本餐飲企業(yè)和部門聯(lián)合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蔬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普通員工的安全職責:
    1.廚房員工是廚房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2.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所在崗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所在崗位情況。
    3.嚴格執(zhí)行年度消防安全計劃,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4.嚴格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按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工作。
    5.做好防火檢查,主動查找火災隱患,積極整改有火災隱患的區(qū)域或設備,消除火災隱患。
    7.積極參加本外餐飲企業(yè)內的消-防-隊,做一名專職或義務的消防員。
    8.主 動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教育和,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
    說明:
    1.本制度由廚師長(行政總廚)監(jiān)督執(zhí)行。
    2.本制度如與本店相關制度發(fā)生沖突,按本店制度執(zhí)行。
    3.本制度需根據(jù)實施過程中的實際情況,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為止。
    廚房是餐飲企業(yè)的生產部門,其經營好壞直接關系到菜肴質量和餐飲成本。餐廳經營能夠留住人心,留住客戶,重點也在于廚房管理,而專業(yè)的廚政管理模式可以讓老板省心,讓企業(yè)飯店得以長足穩(wěn)定持續(xù)的發(fā)展,下面為大家具體分析一下廚政管理的經驗和心得。
    廚房管理模式包含:
    一、合理設計和安排人力資源
    根據(jù)各位員工特長,合理安排,人盡其才,責任到人,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團隊精神和個人的潛能,為企業(yè)謀取最大利益。
    企業(yè)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人是企業(yè)最寶貴的資源,對人的管理是管理的根本內容。根據(jù)馬斯洛理論,人有五大需求,當滿足了最基本的三大需求后,繼而上升為自我實現(xiàn)的需求。在廚師隊伍中挑選骨干力量,把權力下放,同時賦予相應的職責,給他們委以重任往往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體操作如下:
    1、酒店設行政總廚一名,對總經理負責;廚師長一名,對行政總廚負責,負責后
    廚日常事務,生產安排,人員調配技術指導、考核評估等。
    2、以下設置:
    a、案板部主管一名,副主管一名,分別由頭砧和二砧擔任,負責成本核算,計劃
    開單,冰庫管理,安排餐前備料,宴會菜單策劃、原料漲發(fā)等。
    b、爐灶部主管一名,副主管一名,負責指導開餐前爐臺上的各項準備工作等。
    c、中線組主管一名,負責指揮荷仔,協(xié)助廚師菜肴制作,安排上菜秩序等。
    d、洗雜部主管一名,負責安排洗菜先后,凈菜擺放有序,協(xié)調盤碗沖洗,定期消毒等事務。
    二、建立出品質量監(jiān)控制度
    企業(yè)的競爭是人力資源的競爭,更是企業(yè)制度的競爭。我們依靠完善的制度,而不僅僅靠人的眼睛管理廚房是酒店興旺的基礎,操作如下:
    1、所有菜點,實行量化標準。即測算菜譜上所列菜點的標準配份,味型特點、色面、烹調所須時間等。
    2、工作程序化。所有上一道工序對下一道工序負責,從粗加工到細加工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
    3、當菜品出現(xiàn)女口退單、投訴等質量問題時,實行嚴格的責任處罰。
    三、建立新品研發(fā)制度
    經常性的推陳出新是經營上的需要,也能促進廚師技術不斷提高,為企業(yè)增加魅力。
    1、點單率較高的菜點,要鞏固,保持和不斷提高,使之成為看家品牌。
    2、每周不定期抽查菜品質量,發(fā)現(xiàn)不足,及時改進,對抽查優(yōu)秀者予以書面表揚,以資鼓勵。
    3、由廚師長組織骨干力量,定期研發(fā),推出新菜。原則上每半月一次。
    4、試制新菜原則上首先以書面形式報廚師長同意,并注明菜名,烹調時間、味型、成本,然后由廚師長統(tǒng)一安排試制,并經經理辦公會品嘗,提出改進意見再決定是否推出。目的是有的放矢,不致于使菜譜上相同味型的菜過濫,降低整體效果。
    5、定期派出廚師到別的餐飲企業(yè)對口-交流,積極引進新菜,又不增加很多成本。
    6、對創(chuàng)新品牌菜點的廚師予以重獎,并書面或通報表揚,對于創(chuàng)出較好新菜的廚師,視點單率予以獎勵,對于3個月以上無新菜推出者予以通報并且基本工資下浮一定比例。
    四、建立成本控制制度
    餐飲企業(yè)的利潤既來自于銷售,更來自于采購乃至所有環(huán)節(jié)的有效成本控制。由于產品價格不能隨意調價,那么成本控制得好不好就直接影響到酒店的效益,浪費的每一分錢都可以看作是純利潤,運營成本居高不下將導致酒店競爭力下降,所以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體系將是企業(yè)盈利的有力保障。
    1、采購和驗收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采購和驗收環(huán)節(jié)歷來是餐飲行業(yè)內部腐-敗的重災區(qū),也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源頭,這套幾個部分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的專業(yè)采購體系,有望解決這一困擾企業(yè)的老大難問題。
    2、財務部管價格、廚房管質量、采購管渠道、倉庫存管驗收數(shù)量,形成環(huán)環(huán)相扣。相互監(jiān)督的制度。另外,每年度實行供應商公開招標,把進貨價格控制到最低限度。
    3、加強貯藏管理。案板部副主管每天收市后把冰箱庫存情況填寫報表送廚師長,倉庫每半月盤點一次,不積壓、不浪費。
    4、提高拆卸率,物盡其用。
    5、嚴格控制領料。
    6、節(jié)約調味和燃料,嚴禁人走爐子空轉;水火不關,試行每月水、電、燃料、干貨定量(根據(jù)營業(yè)粗略測算標準)。
    7、鮮活原材料保管,要責任到人。
    每天填寫采購、驗收、庫存、點單數(shù)的日報表,可精確反映原料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一項成本增力口可以及時糾正。對于腐-敗變質原材料必須經廚師長同意方可處理,并填寫報損單。
    成本控制管理的基本制度:
    (1)、采購制度
    (2)、驗收制度
    (3)、食品成本日報表、月盤點制度
    (4)、損耗責任、報損制度
    五、建立例會制度:
    1、員工例會上每天上班時員工點名,由廚師長介紹前一天情況,安排當天重點事項。
    2、鼓勵員工土氣,解決遺留問題。
    六、廚房協(xié)調
    1、與前廳部的聯(lián)系、協(xié)調
    2、與采購部倉庫的聯(lián)系、協(xié)調
    七、建立激勵制度
    企業(yè)利潤的最大化(也即顧客的滿意度)絕大部分要通過員工來實現(xiàn)和實施。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增強員工的歸屬感;是廚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1、環(huán)境氣氛激勵:營造良好融洽環(huán)境氣氛,充分體現(xiàn)積極向上、競爭上崗,按勞計酬、按貢獻計酬的原則。
    2、目標理想激勵:根據(jù)酒店經營狀況,設計一定的工作目標,再按部門,崗位細分到每個員工,當完成既定目標給予一定獎勵。
    3、榮譽的獎勵:工作突出的員工,骨干,應給予一定的榮譽,樹立榜樣。
    4、感情激勵
    5、懲罰激勵:
    以上制度通過獎罰條例來實現(xiàn)。
    八、建立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
    食品衛(wèi)生是職業(yè)道德的側面反映,應高度重視。
    1、按崗位劃分衛(wèi)生責任區(qū),責任到人,衛(wèi)生包干。
    2、衛(wèi)生狀況納入員工日??己嗽u估,實行扣分制。
    3、食品衛(wèi)生控制
    (1)食品生產過程的衛(wèi)生控制,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2)個人的衛(wèi)生習慣按崗位責任制規(guī)范
    以上通過獎懲條例實現(xiàn)。
    九、擬建立末位淘汰制(危機管理)
    為了保持企業(yè)活力,提倡競爭,對于日常考核評估扣分累積達到一定標準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適當?shù)慕洕幜P,嚴重的予以辭退。但末位淘汰制是一把雙刃劍,如何實行需要慎重,必須在企業(yè)人才儲備較好時才能使用。以大部分員工可承受的壓力為度。否則,當心理壓力超過員工承受能力時,也可引發(fā)大量員工跳槽。
    十、考勤與勞動紀律管理:
    考勤與勞動紀律關系到每個員工對待工作的態(tài)度,以及企業(yè)和員工的自身形像,有必要制度化,通過獎罰條例來實現(xiàn)。
    十一、廚房安全管理(勞動安全)
    1、新員工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2、廚房設備,操作規(guī)范化,嚴防各種工傷事故出現(xiàn)。
    3、嚴防火災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員工在公司做事,公司首先要保礙員工的人生安全、財產安全,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wǎng)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員工餐廳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a.安全措施,從員工本身做起,適當?shù)胤雷o上班,工作服整潔舍身,帽子或發(fā)罩、發(fā)網(wǎng)固定在頭部;2.鞋子要穿得舒適,鞋跟必須堅固,鞋帶亦要扎牢,防止拌倒;3.帶有危險物品如隨身飾物、別針等,必須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機具內,造成嚴重的后果。
    1.具有規(guī)模的餐廳都訂有安全規(guī)則,重視員工的動線安排,廚房動向設定成“單行道”方向行進;2.廚房在尖峰時間,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彎轉角處或上下樓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單行道的走路習慣,并且速度不要過快,以免碰撞;3.端送熱的盤子要格外當心,除提醒對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墊住并拿穩(wěn);4.注意地上的障礙物,通道若有積水潮濕,應即清除,以免絆倒滑跤。
    a.做好安全裝置,如壓力容量、壓力負荷量表、蒸氣鍋爐隔熱自動開關等;2.熟諳操作方法,如攪拌機的'正確操作,用瓢勺喂進,切忌直接以手接近;3.熟悉電氣用具電鍋烤箱、電扇廈工作燈等之電線收藏,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接觸電源插座廈開關,以免觸電。
    1.刀具的方法要正確,握刀永遠握住刀柄,銳面朝下,不要急抓亂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傷;2.不得以刀具作為開罐器或螺絲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穩(wěn)當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隱藏在櫥柜或抽屜,以免誤傷。
    1.考慮人力的負重力量,應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動的重量與客積程度為宜,因為起卸、移動、過礙、堆高、整理等,端賴普通人之體力能移動的時候較多;2.使用手推車,注意搬運路線的障礙以免碰翻滑倒;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過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處,造成工作的不便利;4.破損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遲鈍的刀,不宜勉強使用,以免造成割傷。
    1.升降梯可協(xié)助將物料食品運至高層樓,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將頭、手伸出升降梯外;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檢查梯子的接頭處有無脫節(jié),擺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穩(wěn)固,融免梯子傾斜或滑倒,階梯處均須有顯示標示。
    預訂踏空摔倒。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為了加強用氣管理和排除隱患,預防氣體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2、使用天然氣必須安裝排放廢氣的煙道,廢氣須排放在大氣中。
    3、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發(fā)現(xiàn)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5、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
    6、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7、新裝、改裝天然氣線路必須報燃氣公司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
    二、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三、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fā)現(xiàn)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四、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五、點火時,必須執(zhí)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六、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七、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后廚負責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八、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yǎng)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員工在公司做事,公司首先要保礙員工的人生安全、財產安全,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wǎng)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員工,僅供參考。
    a.安全措施,從員工本身做起,適當?shù)胤雷o上班,工作服整潔舍身,帽子或發(fā)罩、發(fā)網(wǎng)固定在頭部;2.鞋子要穿得舒適,鞋跟必須堅固,鞋帶亦要扎牢,防止拌倒;3.帶有危險物品如隨身飾物、別針等,必須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機具內,造成嚴重的后果。
    1.具有規(guī)模的餐廳都訂有安全規(guī)則,重視員工的'動線安排,廚房動向設定成“單行道”方向行進;2.廚房在尖峰時間,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彎轉角處或上下樓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單行道的走路習慣,并且速度不要過快,以免碰撞;3.端送熱的盤子要格外當心,除提醒對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墊住并拿穩(wěn);4.注意地上的障礙物,通道若有積水潮濕,應即清除,以免絆倒滑跤。
    a.做好安全裝置,如壓力容量、壓力負荷量表、蒸氣鍋爐隔熱自動開關等;2.熟諳操作方法,如攪拌機的正確操作,用瓢勺喂進,切忌直接以手接近;3.熟悉電氣用具電鍋烤箱、電扇廈工作燈等之電線收藏,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接觸電源插座廈開關,以免觸電。
    1.刀具的方法要正確,握刀永遠握住刀柄,銳面朝下,不要急抓亂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傷;2.不得以刀具作為開罐器或螺絲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穩(wěn)當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隱藏在櫥柜或抽屜,以免誤傷。
    1.考慮人力的負重力量,應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動的重量與客積程度為宜,因為起卸、移動、過礙、堆高、整理等,端賴普通人之體力能移動的時候較多;2.使用手推車,注意搬運路線的障礙以免碰翻滑倒;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過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處,造成工作的不便利;4.破損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遲鈍的刀,不宜勉強使用,以免造成割傷。
    1.升降梯可協(xié)助將物料食品運至高層樓,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將頭、手伸出升降梯外;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檢查梯子的接頭處有無脫節(jié),擺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穩(wěn)固,融免梯子傾斜或滑倒,階梯處均須有顯示標示。
    預訂踏空摔倒。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1.9粗加工的廢棄物及時收集,放在帶蓋、不透水材質的垃圾桶內,垃圾桶外觀清潔,內壁光滑,垃圾存放不積壓、不漾露。
    2.1工作人員上崗前檢查個人衛(wèi)生,著裝整潔,發(fā)帽端正嚴實,符合個人衛(wèi)生要求;
    2.3定期清掃擦拭屋頂、燈具;
    2.5絞肉機、切片機、剎餡機等加工機械做到每次用后及時清洗、用特定機械罩覆蓋;
    2.7原材料加工嚴格按照《食品粗加工衛(wèi)生制度》和質量要求進行加工操作;
    2.9下班前做好收尾工作,原料、半成品按衛(wèi)生制度要求存放到位,刀具用具洗擦干凈定位存放,每日清洗地面衛(wèi)生。
    3.1剝皮類:要求表皮光潔,無爛傷、無老皮;
    3.2削皮類:要求皮、筋削除干凈,無爛傷、無斑點;
    3.4干貨漲發(fā)類:要求根蒂要剪凈,清理干凈雜物,多次清洗以除盡泥沙;
    3.5所有原材料清洗干凈后,用專用菜筐裝好,上架擺放;
    3.6豬肉類:要求帶皮的刮凈毛,去掉碎骨,去凈血污,清洗干凈;
    3.7牛羊肉類:要求去凈碎骨、淋巴瘤、筋膜,洗凈血污;
    3.8魚類:要求刮凈鱗片,去凈腮、內臟,洗凈黑膜、血污。
    4.1原材料存放時要葷素分開、生熟分開存放;
    4.4所有原料在存放時避免過量,應有一定空間以確保保鮮效果。
    4.6廢棄物用帶蓋專用容器盛裝,做到不暴露、不積壓、不外溢、容器外關清潔;
    4.7地面、臺面、墻面清潔無雜物,排煙罩無油垢、污垢,達到物見本色。
    5.1制作人員應穿戴干凈的`工服、發(fā)帽、圍裙,操作前應徹底清洗手消毒;
    5.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與調味料,若發(fā)現(xiàn)米面、黃油、果醬、豆餡兒料、蔬菜等有生蟲、霉變、有異味、污穢不潔、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5.5加工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的工具用具、工作臺、容器等專用,墻壁無油
    灰,工具用具容器機械及設備用后洗刷干凈,物見本色,定位存放。
    1)根據(jù)實際就餐人數(shù)進行采買,切實做到不積壓、不浪費;
    2)一定要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定位存放;
    3)一定本著先進先用的原則,確保食品安全;
    6.1每餐完畢應對整個操作間進行整理打掃、擦拭消毒;
    6.2對所有手使工具進行消毒,清洗干凈用專用消毒毛巾擦干水分,分類定位存放;
    6.3原料應及時處理,食品應及時回收冷藏;
    6.4地面要求清潔溶劑的拖把拖一遍,再使用干拖把拖干,然后把拖把放回指定位置;
    6.5下班后要把紫外消毒打開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并做好所有消毒記錄。
    7.2半成品應在24小時內用完,超過24小時及時處理,不得食用;
    7.3所有半成品存放,要有記錄,說明放入時間、保存時間、負責人;
    7.4所有半成品二次使用前必須經廚師長對半成品的食用性和安全性確認后方可使用。
    8.2留樣要求
    8.4食品的留樣,實行餐廳管理責任制;
    8.5日常的具體操作須指定專人負責;
    8.6餐廳的每餐出品均必須留置樣品100克;
    8.7留樣使用的容器必須經嚴格消毒,保持清潔,禁止使用不潔容器存放樣品;
    8.10各類樣品上應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品名、留樣人、制作人。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在營業(yè)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qū)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xiàn)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fā)火險事故。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1)將燃氣安全、不間斷、穩(wěn)定地供給用戶。
    (2)經常對站區(qū)工藝管線、庭院及外線管網(wǎng)地下構筑物進行檢查、維修,保證燃氣供應設施的完好。
    (3)及時、迅速地排除用戶,站區(qū)、管網(wǎng)出現(xiàn)的各類設備故障。
    (4)經常巡視燃氣管線,及時發(fā)現(xiàn)管線上及閘門井、抽水井上有無違章建筑,并作處理。
    (5)定時排放抽水缸內積水。
    (6)配合完成物業(yè)公司下達的燃氣施工項目。
    (7)建立客戶維修登記卡,及時處理報修項目。
    (8)詳細記錄站內燃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并做維修記錄。
    (1)運行人員職責。
    2)了解液化氣儲罐,蒸發(fā)器,烴泵等設備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規(guī)程。
    3)定時對站區(qū)設備運行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4)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消防水的使用,站區(qū)供電,照明設施的控制系統(tǒng)。
    5)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
    6)掌握常用維修工具的使用方法,能夠從事常規(guī)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每班結束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
    2)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結束前,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交接班組織工作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代班長負責。
    3)交接班時由兩班次人員共同檢查運行記錄;設備狀態(tài),截門開關情況,儲罐壓力,溫度,液位情況。
    4)上一班次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本班內發(fā)現(xiàn)處理了哪些問題,遺留問題,繼續(xù)運行時應重點注意哪些部位。
    5)交接班人員認真檢查現(xiàn)場后,雙方代班長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6)當班人員應完成本班任務。本班次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應在本班內消除;如客觀原因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在交接班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在接班人員簽字接班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員負責。
    8)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毀,并留檔存查。
    (1)站長職能。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燃氣站進行全面系統(tǒng)地管理。
    2)在保證日常生產的同時,負責解決日常發(fā)生的技術問題或向有關部門請示,并將問題及時反映給上級主管部門。
    4)根據(jù)工作計劃,定出燃氣站生產運行安全保證制度,職工教育的具體計劃,并定期組織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實施的檢查工作。
    5)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揚獎勵在本崗做出貢獻的職工,糾正違反制度的現(xiàn)象。
    (2)燃氣站運行人員的崗位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城市燃氣法規(guī)、法令,在主管領導帶領下,負責燃氣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全面工作。
    2)根據(jù)用戶用量變化,針對各季節(jié)溫度的變化摸索總結出蒸發(fā)器工作的規(guī)律。
    3)做好設備運行保養(yǎng)維修記錄,安全消防檢查記錄。
    4)接受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正確使用各種維修工具。
    5)定期巡視站內燃氣管線,燃氣設備,有無泄漏,定期排放抽水缸,檢查閥門井有無泄漏燃氣管線上有無違章建筑。
    6)負責進油等日常生產工作。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1、為加強對食堂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fā)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jù)現(xiàn)行法規(guī),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食堂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食堂班長為食堂燃氣使用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3、食堂燃氣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消防應急預案,并經過培訓合格;其他人員須熟悉消防基本知識。
    4、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在打開總閥后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等燃氣設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xiàn)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5、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潔精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guī)定的時間(2年左右)和發(fā)現(xiàn)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各種閘閥要確保有效。
    6、如發(fā)現(xiàn)燃氣泄露,應及時關閉總閥,并進行通風,嚴禁各種火種靠近,嚴禁開啟任何電氣設備,防止產生電火花。燃氣散發(fā)后進行查漏處理。
    7、更換液化氣瓶時首先將液化氣罐閥門關閉,然后將罐體與限壓閥的螺紋連接口按順時針方向旋轉,使液化氣罐與限壓閥分離,再把限壓閥螺紋連接口和新罐連接,按逆時針方向旋轉擰緊即可;液化氣瓶中有殘留燃氣時不得自行傾倒或排放。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1.在營業(yè)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和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3.所屬區(qū)域的.電氣設備使用時應嚴格遵守操作章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布置電源線路和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fā)火險事故。
    發(fā)現(xiàn)有異常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各種大功率用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卷入臺布內,以防引發(fā)火災。
    6.廳面、包房應多處放置煙,以方便賓客仍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煙頭、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fā)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座椅上引發(fā)火災。
    9.營業(yè)結束后,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滅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1.嚴格執(zhí)行天然氣爐灶的管理制度,確保爐灶在完好的狀態(tài)下使用。
    2.經常檢查爐灶各部位,發(fā)現(xiàn)閥門堵塞、失靈、膠管老化等問題,要立即停用修理,如發(fā)現(xiàn)室內有天然氣氣味,要立即關閉爐灶開關和角閥,切斷氣源,及時打開窗口,嚴禁在周圍吸煙、點火或啟動電器開關。檢查漏點可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試漏。
    3.爐灶點火時,要先開角閥后點火,再開啟爐灶開關,如沒有點著,應關號爐灶開關,等氣散盡時再重新點火。
    4.用完爐火應關好爐灶開關、角閥,以免因膠管老化破裂、脫落或被老鼠咬破而使氣體溢出,如發(fā)現(xiàn)有問題時要及時的進行修復。
    5.發(fā)現(xiàn)角閥壓蓋松動、絲扣上反,手輪關閉上升等現(xiàn)象,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因有人找、接電話、去洗手間等離開時,必須把爐火熄滅。
    7.廚房放置抹布的貨架或擱板應遠離爐灶,以免抹布掉在爐灶上引起火災。
    8.廚房內的抽油煙罩每日應擦洗一次,煙道沒半年清洗一次。
    9.廚房內使用的電動機械設備不得超載運行并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損,在使用中發(fā)現(xiàn)有燒焦、冒煙等異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運作,及時檢查維修。
    10.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庫房內嚴禁吸煙、用火。
    二、儲存易燃物品庫房的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架,貨架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2米。
    四、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物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五、化學易燃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六、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對可能帶有火險隱患的物品,應當存放到觀察區(qū),經檢查確無危險后,方準入庫或歸垛。
    七、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應當對現(xiàn)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八、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
    十、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應當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本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十一、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當根據(jù)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十二、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都應當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應當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線。
    十三、人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進行安全檢查并必須切斷電源、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立即上報。
    1、 搬運重物或運裝滿物品的托盤時必須注意安全。
    2、 為客人服務食品、飲料及倒咖啡和茶時,須事先示意客人。
    3、 為客人點煙時,注意避免燙傷客人。
    4、 隨時檢查自助臺上主盤的熱度,避免燙傷客人。
    5、 擦拭餐具及玻璃器皿時,須注意安全。
    6、 服務員在餐廳不允許急走,更不允許跑,以免碰撞客人。
    7、 進出門時,推門要慢,以免撞門后的人。
    8、 為客人服務的餐具不允許有任何破損,以免割傷客人。
    9、 不得用瓷器或玻璃器皿從制冰機中取水,以免有破碎物混如水里。
    10、 協(xié)助客人照顧好他們帶的孩子,不要讓孩子在餐廳內奔跑,避免跌傷。
    11、 提醒客人不要讓兒童拿到鋒利的餐具,避免割傷。
    12、 開酒時掌握好力度,要注意安全。
    13、 不要在客人身后整理東西及須超越別人時須先示意被超越的人。
    14、 在廚房內取菜時須注意安全,防止地面以外滑到摔傷。
    15、 使用服務車運送東西時須將所運送的東西擺放整齊。
    16、 及時提醒所有用餐客人的行李和財物要或幫助客人妥善保管好,以免發(fā)生丟失現(xiàn)象。
    17、 發(fā)生意外后,保持冷靜,首先引導客人疏散,對于受傷客人須給予周到的照顧。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提高餐廳經營安全生產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1、保持餐廳地面的清潔干凈,若液體或食物濺落在地板上時,要立即擦拭,在清除前放置一張桌子或凳子于污點處。
    2、在濕滑的地板上鋪防滑劑或防滑墊以保行走安全。風雨時要留意所有進出口、以防傷人事故。
    3、清洗地板時,每次僅弄濕一小塊以拖布擦干再清理他處,隔開清洗的地方,以使客人遠離此區(qū)域。
    4、雨天使用門口墊席,要確實鋪平,不可褶皺,確保行人安全。
    5、進出配餐間,按規(guī)定路線進出避免碰到另方來得人。
    6、器皿盤碗類,不能草率地疊放盤碗及玻璃容器或放置過高而且參差不齊,否則常會造成不必要的破損和意外。
    7、碗碟要妥當放置于托盤上,以免滑落,不可放置過重以免運送不宜,也不可太高遮住視線以免造成以外和損失。
    8、破損的玻璃不可放置于水槽或洗碗池內,以免被割傷。破損的玻璃器及瓷器要立即和完整的器皿分開,并且放置于收拾此物的容器內,破碎器皿要盡快清除。
    9、以足夠的時間安全妥善地服務,不輕易加快,拿刀叉或其他銳利物時,不可掉以輕心注意安全。
    10、用過的玩碗盤容易滑落,要小心拿取,拿特熱的菜盤子或煲類把柄時,應用服務巾以免燙傷。
    11、開閉抽屜柜門時,應保持掌握以免手指被卡住;或免于櫥柜門半開致易撞及受傷。
    12、如遇不安全之事,桌椅損壞或器材失調,或遇可疑人物茲事,應立即報告當值主管處理。
    餐廳燃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八
    (1)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值守。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2)嚴禁交接班制度,認真辦理交接手續(xù),對本班次設備出現(xiàn)的問題,要交代清楚,接班人驗收后,交班人方可離開。
    (3)當班期間應經常檢查儀表、設備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必須安裝安全報警裝置,配備專用維修工具,其照明、儀表設備要具有防爆性能,防止因燃氣泄漏引發(fā)爆炸事故。
    (5)經常對調壓站內、外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6)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7)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